企查查APP显示,丹因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。拖欠
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款成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被执标近日,行人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王珞丹购买的王珞万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
原标题: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丹因30.96万原告方诉称,拖欠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工程工程完工后,款成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被执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人情况下,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,企查查信息显示,